咖啡廳霸位不消費爽充電 咆哮女依竊盜罪罰2千|華視新聞 20241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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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: 23 ноя 2024
- 今年9月,一名吳姓女子在嘉義一間咖啡廳,占用座位後就把店家當成免費手機充電站,一坐就將近1小時,全程未消費,店員多次勸阻不聽,氣得報警求助,並提告竊盜,而嘉義地院審結,認為她竊取的電力換算電費金額4.7元,雖然店家損害輕微,但女子否認犯行,雙方也沒達成和解,最後依竊取電能罪判處2000元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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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有這種人 不消費還占用位置還用店家的電充手機 還自以為沒錯
買杯咖啡就能解決的事,非要搞到賠2000,真是愚蠢
就是笨
不是賠兩千是罰兩千
貪小賠大😂
賠兩千還背一個竊盜前科
這可能不會算前科😂
不是賠兩千是罰兩千
私人營業空間哪是公共空間?
只想貪小便宜
腦子進水了~智商堪憂
很多人的錯誤認知 不消費卻佔用其他消費者的權利 在哪裡午睡的辦公的 像7-11 麥當勞 誠品書店等地方一大堆這種的 一待就是一整天
很多人的錯誤認知 營業場所 開放 = 公共空間
公共場所也不能私接電器用品,之前就有人在公共廁所接吹風機和充電動腳踏車,被依法開竊盜罪😅超好笑的,電好像都不用錢似的😂
才開罰2000,太少了吧!應該罰20000,剩下18000費用做公益😂😂
咖啡廳是私人產物 ,只是提供給消費者休息的空間,怎能算是公共場所呢?
而且 有誰是進入咖啡廳內 不消費的啊?
不消費還有臉佔座充電 ,真沒有羞恥心😢誰家的女兒啊?請帶回家再教養一下吧!
一定是去太多次
自以爲吃定店家
搞得店家忍無可忍只有提告
還好承審的法官腦袋正常
營業場所非一般公共場所,是限制(條件)性公共場所。
錯,所謂「公共場所」,係指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使用或集合之場所,如公園、道路、廣場、公署等,營業場所絕不是任何類型的公共場所
公共場所,哈哈哈哈哈!那個女的,是沒常識嗎?電費是要使用者付費的,公開場所一樣,妳當妳家喔!妳家也是要付費的,真不知道這是誰家的小孩,怎會教出如此奇耙的小孩房!
你沒有在店裡消費~佔位整天~然後免費充電~還說那是公共場所~所以你沒錯??@@
(你這是什麼邏輯??太自私自利)~當店家傻了嗎?!
支持店家跟警察 😊😊 也給這個法官 👍👍
尊重私人的財產。
很多奧客都不覺得自己是奧客
沒有法律知識才受罰!
60-80元就能當大爺, 卻要搞到浪費錢又浪費時間, 2000是妥妥的智商稅
她就是蠢!
2000元可以買很多杯咖啡了,得不償失阿
很多杯咖啡
還可以充很多隻手機了
那個地方如果是公共場所,那妳住的地方也是公共場所,
麻煩提供地址,我們也去充電⋯
对对,大家到她家充电,😂😂😂
小知識 就算充飽手機 一年電費不到50元唷~~~ 判罰2000還沒飲料點心 有夠蠢
如果是租房一度五塊的電費可以幫我換算嗎😂
@@mikac5605 充飽手機部分 就只有充手機
商店叫營業場所啦。😂
為了自己一時的腦羞,背上竊盜前科,真是任性
就認為是公共場所 呵呵,別人是店家賣東西,你把它當學校圖書館 卡位充電睡覺
那是店家營業場所 哪是公共的 這女的.......唉
他就是靠勢你沒有公告因此在那邊當老賴,
下次改成在插座那邊放超大字體的公告,歡迎充電,一小時5萬。
然後全程監視器對著拍,看哪個傢伙敢充,歡迎XD
終於有店家願意懲罰這些奧客👍講錯了,是小偷才對😡
咖啡店 屬於私人企業 妳就買一杯咖啡嘛! 還有 要做任何事 也可以去公園嘛! 要坐多久 就坐多久 。最簡單就是隨身帶行動電源嘛! 充電不求人 敢用智慧型手機 還買不起行動電源???
貪小便宜台灣很多是這樣的人
有些人的確給方便當隨便,然後還以為理所當然。
根本是明知故犯,強詞奪理,無理取鬧,以為是他自己的家裡,異想天開,基本消費根本就是一般的常識啊,他小學沒畢業啊?
我去有些超商有提供座位插座,也是好歹買2罐玻璃咖啡藍山風味,
每朝綠茶2瓶,微波食品豬排蛋飯99$
2包零嘴,1根冰棒....店員壓根不會不滿
免費充電不會去捷運站?
哪裡來的自信!!
有時候看到這種人都不知道她從小受的是什麼教育😂 是不是一路都霸凌別人上來的啊
之前那個嗎
三觀有問題 哪邊來的公共場所?
丟人現眼!
還惡人先告狀,是在咆哮3小?
人家的店,不是公共场所,
你以为你家,要不然大家去她家充电啊
这么霸道的行为
才罰2000,罰好輕,應該在加個0
這就是自我的人😂
貪人家小便宜何必呢 ? 200元可以解決的事,偏要人家罰妳2000元才甘心,還要算上跑法院的時間成本,不是很好笑嗎 ?
大眾消費型咖啡廳
單人次消費高達2000
還沒喝到咖啡沒吃到甜點
絕對2024最貴奪冠無誤😂
這法官讚,好在台灣的法官還不是只有一種!
法官明理!
咖啡廳是私人營業場所,
不是公園,也不是7-11,
妳沒有消費,還佔用營業的地方使用,觀感不佳,妳有讀過書嗎?
妳有常識嗎?
想免費使用充電回妳家待著,不要出來丟臉了!
總算有貼近民情的檢察官跟法官
什麼叫做公共場所那是人家的咖啡廳租來的
公共場所不代表無主之地,更不代表所有公共場所的服務跟物品都是免費的,公共場所都是擁有者允許大眾在遵守條件的情況下合理使用的。如公有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,禁止嬉鬧飲食,書架上的書也不是可以隨便免費占為己有的。而私有的營業公共空間,例如百貨公司、咖啡館、遊樂園,當然也要遵守業者的消費條約。
怎不用坐牢,只罰錢,沒有人會怕
那是私人餐廳? 又不消費 難怪被人嫌
呃 咖啡廳不算公共場所吧
女嫌的觀念,也代表台灣很多人的觀念,不要小看。
這是私人營業場所。
關ㄧ關
反正沒能想去消費
最好使用前需要問一下
佔用座位的損失就不止4.7元了。下一桌客人好幾千元都有可能。
但這樣應該沒竊盜,比較像侵佔吧。。可上訴
良民證沒啦。。。。
該罪。家人/親友/教她的老師們都因你而蒙羞,因為實在是太離譜了吧。
奧客要奧到這麼不要臉也真是不簡單,明明就是私人營業場所偏偏要硬凹是公共場所,貪小便宜就是公權力給她罰下去
超商也很多死小孩在超商充電玩手機還喊的大小聲
溫馨
太可悲 現在教育讓部分自私到極點
立場互換 將心比心
人家開咖啡廳 是公共場所
那妳怎麼不開一間請大家去店裡不用消費就在那充電打手遊或辦公😂
2000元如果是在家用電,應該很足夠了,有點得不償失。
南部智商,令人悲傷😢😢😢
恭喜此女留下有前科紀錄 以後良民證明 難申請到
給奧客一個教訓 或許在這之前 店家都以「和」貴 服務終旨 這下終於忍不下去 踢到鐵板
如果依妳的理論,每個人都來這不消費充電,然後那家店費每個月都超高??
笑死😂這就跟你到公共廁所接充電器意思一樣,盜電😂,現在還有這種人喔😂我天啊⋯
有時間在人家店充卻沒時間去買或超商租個行動電源用😂
啊~我剛剛在85C借廁所,沒消費
整組害了了
今年9月發生的事怎麼會到昨天才提到這件事,我覺得太晚了
這種事可能百年一遇😂
怎麼不去圖書館充電?
那邊充電就不用錢😂😂
有幾個機會台階下
卻不懂把握陷自己於不義
綜合素質有待提升😂
設低消不就好了
有些人的想法很奇怪 跟他講都聽不懂
這樣有真的省到錢😅😅
去坐牢就可以免費坐整天了,而且都不會有人趕你走😅
無知太可怕了
私人咖啡廳是公共場所😂😂😂
齁齁0:16分講的臉不紅氣不喘..
我『沒有』消費,我還是可來這插電(做自己的事情)。
拿一個開閘、以後減少偷竊蟑螂
私人場所老闆難道不用付錢給房東嗎
判決書幫你想好了,
給個好機會不花錢,
關兩天~省兩千!🎺
4.7 變 2000
買杯咖啡,一個甜點就可以了的事情
活該😂
都要充電了 還不點一杯飲料或者吃的 2000元欸 可以買N杯了
烏門
窮成這樣 真可悲
我去7-11等人至~少~也會買瓶水
❤❤❤
你沒消費欸😂
台女日常❤
路易莎
免費的最貴
貪小便宜,代價也不小。
🎉
這後半年哪裡來這麼多瘋子啊?😢
送啦😂
俺還以為是中國人沒想到真的是中國人 😂😂😂
蛤!我以為大陸才有這種人,結果…😅
貪小便宜
台灣人水準是很高的 這位婦人可能是中國人